Wednesday, February 09, 2011

檢討各區的公共設施

文匯報 文匯論壇 2011-02-09

檢討各區的公共設施

 香港地少人多,不少中產一家四口只是住在數百呎的單位之內,他們對室外公共遊樂設施需求殷切,尤其有小朋友的家長,就算屋苑有會所設施,也不希望小朋友擠在會所之內,因為病菌實在太容易在室內傳播。

 翻查康文署的網頁,現時共融遊樂設施只有37個,公園31個,平均每區2個,數目少得可憐。加上一些公共設施如遊樂場、公園、劇院並不是位處交通方便地點,或方便有需要人士上落,希望政府能在財政預算案撥款研究公共設施的規劃與運用。

 筆者家附近有一個要15分鐘路程才可以到達的小型遊樂場。如果不選擇「兜路」走,那是沒有方便嬰兒車上落的無障礙設施。明明使用嬰兒車及輪椅上落的人士最需要「就腳」,但偏偏要他們繞道而行,那是什麼的道理?加上遊樂設施位處隱蔽,輔助設施也欠奉,實在需要認真檢討!

 筆者所在屋苑附近不是沒有其他公共空間,但在鄰近大型屋苑外的公共空間真是「吉」的,兩大塊磚頭地,只有少量座椅及「屈就」在細小花盆的「樹木」。如果把其中一塊磚地鋪上軟墊變成共融遊樂設施,又或改建為草地,給小朋友玩樂,大朋友做運動,真是多好。做多點綠化,平衡一下「石屎森林」的緊張生活,可令人心曠神怡!為什麼公共設施未能做到貼心呢?希望有關當局認真考慮一下小市民對公園的需求。

 由於每區只有2個大型公園,如果想帶小朋友去盪鞦韆,那就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下車後再走15-20分鐘路程。想自己舒服一點,那就花60多元乘計程車吧,要走到老遠才可以盪鞦韆又似乎不太合理吧?可是乘公共交通工具去公園的話,沿路的公共設施又不是方便嬰兒車上落,實在令人感到奇怪。

 要檢討公共設施,實在需要成立跨部門小組才行。希望政府能在未來財政預算案撥款處理相關問題,以免浪費公帑去建造不方便市民使用的設施。

黃麗芳 香港菁英會社會民生研究會副主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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